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建设单位对分析结论负责。《一般变动分析》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苏州品一玻璃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迁建玻纤密封新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验收一般变动分析报告》公示,接收设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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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品一玻璃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迁建玻纤密封新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验收一般变动分析报告》
苏州品一玻璃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