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进行《苏州品一玻璃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迁建玻纤密封新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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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品一玻璃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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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品一玻璃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迁建玻纤密封新材料生产项目 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