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建设单位对分析结论负责。《一般变动分析》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纳奥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扩建数控机床生产项目(第一阶段)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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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奥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