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进行《常熟市宏华外贸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扩建纸质筒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工 13372123109
常熟市宏华外贸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1月 22日
附件:
《常熟市宏华外贸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扩建纸质筒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常熟市宏华外贸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扩建纸质筒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