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进行《苏州大闸精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新建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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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闸精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13日
《苏州大闸精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建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